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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三个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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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是赣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法对市本级所辖企业排放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一切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赣州市辐射环境监督站是赣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实施统一监督,负责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和电磁辐射设施的安全许可审批和监督检查。
   赣州市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是赣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实施国家、省污染物总量控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组织协调管理全市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和事业发展的要求,报经赣州市编办核准使用编制、赣州市人事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其中:赣州市环境监察支队2 名,赣州市辐射环境监督站2名,赣州市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3名。以上7名招聘计划列为一个招聘岗位,考试试卷使用同一套试卷,各项程序结束后按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行选择工作岗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及学历条件:
   报考人员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009年7月1日以前毕业,所学专业为环境类专业或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法律、化学、自动化相关专业,年龄在28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在赣州市环保局工作的临聘人员(2009年6月30日以前聘用),学历放宽至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2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原则、方法及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三项考试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50:25:25。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09年8月13日-2009年9月3日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人事人才网、赣南日报、赣州环保网上发布招聘信息(连续刊登20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9日-9月10日。
   2、报名地点: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凡有意报考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招聘单位及市环保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报市人事局备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笔试和评卷
   1、笔试时间:10月18日,上午9:00-12:00进行公共科目笔试,下午2:30-4:30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2、笔试地点:根据报考人数确定笔试地点。考生于10月17日到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题目由赣州市环境保护局、赣州市人事局邀请有关人员进行封闭命题,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时事等综合知识;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环境保护相关的基础知识和政策法律法规等。笔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集中封闭评卷。评卷结束后,将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分数按其占总成绩的比重计算出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笔试成绩在赣州环保网进行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09年10月28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题目由赣州市环境保护局、赣州市人事局邀请有关人员进行封闭命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综合分析、主动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由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邀请赣州市人事局的有关人员担任考官。面试实行当场评分、亮分、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最后得分。面试结束后,将面试分数按其占总成绩比重计算出面试成绩,并与其笔试成绩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成绩在赣州环保网公布。
   (五)政审、体检和聘用
   1、政审。政审工作由赣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政审结束后,形成书面政审材料报赣州市人事局审核备案。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在政审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招聘计划数,按入闱考生公开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赣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确定。
   3、聘用。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在政审、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招聘计划数,按入闱考生公开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赣州市人事局审批。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三、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在赣州市人事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赣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联系人:邱光明 朱石英
   联系电话:0797-8120870、81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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