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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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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

您提出的“关于将肺癌及结直肠癌早期筛查列入赣州市民生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目前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制度安排,公共卫生服务向全体居民提供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的预防类群体筛查,均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范畴。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中明确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因此,非治疗性的体检、肿瘤普检筛查等项目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等渠道予以解决。

同时,考虑到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医保筹资能力的限制,基本医保当前只能立足“保基本”,尚不具备将支付范围扩大到包括非治疗性、大人群普遍适用的预防筛查等项目的能力。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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