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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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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是全省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年,是打赢精准脱贫三年行动攻坚战关键年。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着眼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脱贫攻坚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实现高质量、确保可持续”的工作方针,把全面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贯穿始终,精准聚焦深度贫困村、特殊贫困群体,围绕脱贫标准兜牢底线,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提高脱贫质量,巩固减贫成效,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位置,扎实推进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再实现40万贫困人口脱贫、387个贫困村退出、6个国定贫困县和1个省定贫困县摘帽,为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决定性基础。
    一、明确总体要求把准方向
    (一)坚持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站位,把全面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作为最讲党性、最讲政治、最讲忠诚的重要体现,不断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目标标准。始终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坚持现有政策部署不动摇,严禁擅自调整标准或盲目扩大范围,坚决禁止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搭车”行为,锁定贫困村、贫困户,聚力解决绝对贫困问题。
    (三)坚持精准方略。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瞄准靶心,精准施策,深入落实解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问题,确保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
    (四)坚持质量首位。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不急功近利,也不好高骛远,更加注重帮扶脱贫质量和稳定脱贫长期效果,逐步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打牢实现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
    (五)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和各类考核评估、督查巡查、审计检查等发现问题结合起来,把问题整改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立说立行马上改,步步推进抓紧改,持之以恒深入改,定期调度进展,持续跟踪效果,确保整改部署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推动各类问题一体整改、一起解决。
    二、压茬推进落实着力攻坚
    (六)开展“春季整改”攻势。一手抓好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落实安排,按照省委制定的整改方案,全面启动实施集中整改;一手抓好全年工作谋篇布局,做好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的部署安排和开年各项工作的启动实施,打响“当头炮”,确保“开门红”。
    (七)开展“夏季提升”攻势。统筹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提升和国家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持续深化整改工作。深入推进精准帮扶“十大行动”,切实提升脱贫攻坚质量。
    (八)开展“秋冬巩固”攻势。紧盯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查遗补漏,全面回查整改效果,核查脱贫质量,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圆满收官,为2020年全面决胜脱贫攻坚打下决定性基础。
    三、围绕脱贫标准兜牢底线
    (九)推进饮水安全改善提高。进一步核查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状况,掌握贫困户安全饮水底数,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改善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加强集中供水工程管护,有效解决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
    (十)推进教育扶贫精准对接。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扶贫资助学校校长、乡镇属地双负责制,重点加强对异地就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资助、“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培训补助政策落实。持续深化落实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资助、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帮扶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政策,加大控辍保学力度。
    (十一)推进健康扶贫巩固提升。全面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落实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报销补偿比例达到90%的适度要求,严格实行农村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配备合格医生,确保贫困群众有地方看病,能看得起小病、常见病、慢性病,得大病重病全家吃穿有保障。
    (十二)推进危房改造稳固安居。加大推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对象危房改造力度,精准排查鉴定,简化认定程序,建立工作台账,健全公示制度,严控建房标准,加强监管指导,基本完成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任务,确保改造质量,着力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
    (十三)推进保障扶贫综合兜底。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补差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因地制宜开展特殊贫困人口集中照料和集中供养,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统筹发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综合保障作用,加强对特殊贫困群体保障,织牢编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网。
    四、聚焦脱贫质量强化举措
    (十四)强化产业扶贫提质增效。贯彻实施《江西省产业扶贫运行机制管理办法》,大力推行“五个一”产业扶贫模式和“一领办三参与”扶贫产业合作方式,因地制宜推进产业扶贫精准到户。落实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抓好全省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加强合作组织组建运行,开展利益联结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情况回访活动,规范光伏扶贫质量管理、运营维护、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和使用,提高贫困人口产业扶贫参与和受益程度。
    (十五)强化就业扶贫拓展扩面。全面调查掌握贫困劳动力及就业基础底数,积极应对形势挑战,扎实做好稳岗转岗就业,因地制宜打造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专岗、致富带头人带动等就地就近就业平台。强化贫困劳动力就业服务,推进技能培训和技能脱贫行动,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推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就业技能和就业岗位精准对接。大力实施生态护林员就业扶贫,深入推进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十六)强化消费扶贫促进脱贫。推动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省派单位定点扶贫和地方各级结对帮扶工作内容。支持贫困地区深入挖掘特色农产品品种资源,打造江西消费扶贫产品和服务品牌。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实施扶贫产品进机关食堂、进学校食堂、进医院食堂、进企业食堂、进交易市场“五进”活动。
    (十七)强化扶贫搬迁后扶提效。建立健全安置点住房质量安全、资金使用、搬迁贫困户后续帮扶、安置点社区管理服务“四个台账”,强化安置点的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和住房质量再排查、资金使用再清算、后续帮扶再落实、社区建设再到位,做到项目建设程序规范、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管理合规、账目清楚,后扶措施到户到人,安置点管理服务不断优化。认真总结经验,打造一批扶贫搬迁的样板,确保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圆满收官。
    (十八)强化深度贫困村攻坚拔寨。扎实推进全省269个深度贫困村交通、饮水安全、水利工程、电网、互联网、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攻坚,进一步强化倾斜支持政策措施,确保新增资金、项目和服务优先满足、优先布局,集中力量攻坚,加强进展情况督察调研和调度通报,实现年内深度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
    (十九)强化基础设施完善提升。抓好贫困地区交通建设,完成全省贫困村“组组通”水泥路工程。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升级,有效提升贫困地区供电能力。推进贫困地区网络建设,提高贫困村自然村组宽带网络覆盖率,推动农村信息化应用普及。
    (二十)强化扶贫扶志感恩行动。健全完善深入开展扶贫扶志感恩行动的有效机制,以落实党的精准扶贫政策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听党话、知党恩、跟党走。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结合,强化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鼓励和推行“增收激励法”“爱心超市”、公民道德“红黑榜”等做法,发挥农民理事会作用,治理子女不孝等行为,培育增强贫困群众脱贫主体意识,营造健康文明新风。
    五、加大扶贫投入筑牢支撑
    (二十一)加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投入监管。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继续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全面加强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优化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报备审核,建立健全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减贫益贫效益。
    (二十二)加大金融扶贫投入保障。深入推进金融扶贫与产业扶贫融合发展,完善助力贫困户脱贫发展支持机制。有序规范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做好贷款逾期、户贷企用和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等方面纠偏监测。提升贫困地区金融扶贫工作站扶贫服务功能,扩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加快推动特色扶贫保险、特色农业保险以奖代补等试点工作。
    (二十三)加大科技人才投入支撑。持续推进科技扶贫“个十百千”工程实施,开展科技服务和科技扶贫培训,促进科技特派员、技术成果与贫困地区需求有效对接。继续抓好“科技特派团”、卫生人才服务团等人才支持计划的落实。积极推广“田教授”“农秀才”等经验做法,切实加强致富带头人等贫困群众身边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四)加大土地政策投入支持。在优先保证扶贫开发用地需要、专项安排贫困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土地政策投入和支持力度。
    (二十五)加大社会力量投入引导。完善政府、市场、社会互动和行业扶贫、专项扶贫、社会扶贫联动的大扶贫格局,深入开展定点扶贫,扎实做好企业和社会组织扶贫、驻赣部队助力老区脱贫等工作。推进实施“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计划,推动企业资金、技术、管理、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深化电商扶贫,健全完善“社会扶贫网”爱心帮扶平台,进一步激发引导社会爱心人士、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
    六、打牢基础工作固本培元
    (二十六)强化动态管理。完善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和信息服务功能,实时监控贫困户、贫困村数据质量。做好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和比对共享,进一步发挥信息系统作用。
    (二十七)强化驻村帮扶。抓好《江西省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派强用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完善工作例会、考勤管理、工作报告等制度。加大对驻村帮扶干部培训力度,提升帮扶干部帮扶贫困户的能力和实效。加强驻村工作先进典型宣传,营造驻村帮扶工作良好氛围。
    (二十八)强化基层组织。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选好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持续整顿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抓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深化乡村扶贫工作站(室)功能作用,切实解决基层扶贫干部人人填表报数负担问题,确保精准扶贫在基层有组织保障、有机构管事、有队伍做事、按规章办事。
    七、巩固提升成果健全机制
    (二十九)加强机制保障。保持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后不脱责任、不脱政策、不脱帮扶、不脱监管,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积极探索返贫保险,用政策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加上“保险阀”,多措并举防止返贫,筑牢高质量脱贫、可持续发展机制,确保遇困、遇病、遇灾不返贫。
    (三十)加强返贫监测。根据国家部署组织开展对脱贫户“回头看”,对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对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予以帮扶,加强返贫问题研究,解决共性和倾向性问题。
    (三十一)加强风险防范。防止扶贫产业项目盲目跟风、一刀切导致失败造成损失,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止简单发钱发物“保姆式”扶贫“养懒汉”。防止健康扶贫报销比例过高产生“悬崖效应”造成新的不公平风险。防范资金项目不精准产生“攀比”的社会风险。加强涉贫舆情监测,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炒作干扰脱贫攻坚大局。
    (三十二)加强统筹衔接。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贫困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任务,乡村振兴战略在脱贫摘帽县优先扶持,用乡村振兴措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摘帽县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统筹推进扶贫政策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对无劳动能力的依托社会保障制度兜底。研究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政策支持问题。开展扶贫立法工作调研。
    八、压紧攻坚责任夯实保障
    (三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逐级分解2019年度减贫计划,与各设区市、贫困县和省直管县签订年度减贫责任书。严格执行各级党政一把手对脱贫攻坚负责制,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的主体责任,实施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健全县级党委政府及党政正职专题研究调度、部署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压实部门扶贫责任,推动各级行业部门实化政策举措,强化组织实施,筑牢整体联动、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攻坚格局。
    (三十四)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惩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贯彻党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全面治理扶贫领域“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坚决整治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减少村级填表报数,精简会议文件,力戒过度留痕,减轻基层负担。
    (三十五)加强能力提升。强化扶贫干部队伍实战能力建设,注重在推进脱贫攻坚关键时刻、重点任务中考验锻炼扶贫干部。深入扎实开展全省扶贫干部分级分类教育培训,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重中之重,加强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工作方法等培训,注重作风教育,确保对扶贫干部培训一遍,提升扶贫干部研究贫困问题和解决攻坚难题的能力。
    (三十六)加强考核督察。完善考核评估工作,提高考核评估质量和水平,开展年度市县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规范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组织实施工作,开展2018年10个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工作。制订《2019年省级脱贫攻坚督导工作方案》,统筹改进完善全省脱贫攻坚督导工作机制,重点聚焦关键时间段的督导督察,突出推进脱贫攻坚的问题整改和工作指导。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监督作用。
    (三十七)加强激励关怀。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鼓励干部聚焦脱贫攻坚积极作为、担当实干、探索创新。精准界定容错与不予容错的界线,落实容错免责政策激励,防止自上而下问责变为层层向下推责,力避问责泛化,严禁以简单问责代替纠错整改,缓解干部脱贫攻坚工作上的精神紧张和心理压力。加大在脱贫攻坚一线选拔使用干部力度,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及时发现掌握一批脱贫攻坚表现优秀的干部,着力选拔使用一批脱贫攻坚实绩突出的干部。加强对一线扶贫干部的人文关怀,认真落实年度体检、意外伤害保险、年度休假等政策,及时解决工作、生活和家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干部专注脱贫攻坚。对因公去世的扶贫干部加强褒奖宣传,及时给予抚恤,对其家属落实长期慰问帮扶的制度安排。对因公受伤或生病住院的扶贫干部加强关心慰问,及时帮助排忧解难。
    (三十八)加强总结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加大脱贫攻坚成就正面宣传力度,全面总结宣传各地各部门脱贫攻坚的创新举措、成功经验、典型做法和典型人物,评选表彰脱贫攻坚先进典型,组织举办脱贫攻坚展览、摄影、颁奖晚会等系列活动,深入讲述好江西减贫故事,广泛宣传好江西脱贫成就,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注入强大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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