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赣州市体育局《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体育中心、市体校、市体总秘书处、市体彩分中心:
根据《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的方案》(赣市常办〔2012〕5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局自查工作,经研究,成立赣州市体育局《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袁华英 局 长
副组长:钟 涛 副局长
成 员:谢本荣 体育经济科科长
李文革 体育竞技科科长
李永华 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刘钦宣 副主任科员
温珍慧 群众体育科负责人
张立华 体育中心副主任
毛沿群 市体校校长
李小玉 体总秘书处负责人
邱 敏 市体彩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体育经济科,谢本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我局《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相关材料的准备、报送工作。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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