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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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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市体育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赣州市体育局官方网站(tyj.g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沈亮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12号,电话:8403410,邮编:341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赣州市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关于印发2020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关于做好近期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截至目前,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及重大决策预公开需要公开事项,开展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意见征集1次、民情民意征集调查3次。

2.管理公开。截至目前,我局已对领导责任分工进行调整并公开。

3.服务公开。截至目前,我局已对10项行政服务事项进行公开,相关事项已上传至政务服务系统,实现实现我局审批事项一键式网上办理审批。

4.结果公开。截至目前,我局无重大决策。

5.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已按市财政局要求,在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公布市体育局年度预决算,并公布赣州体育中心、及相关县市区江西省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方案。

6.政策文件公开。对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体育文件进行公开公布,及时传递我市体育权威信息。

7.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网络安全建设进行综合检查、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

1.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67件(个人264项,企业3项),均已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已印发赣州市体育局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制度。

2.数字化管理(加大数据公开力度)。已对相关工作动态、数据进行公开,并进行更新。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已建立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在信息发布前,对稿件进行多次审核。

4.规范性文件清理。本年度,我局无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

1.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开设“开展“五型”政府建设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两学一做”专题栏目,引领工作高质量开展。

2.公开方式多样化(政务新媒体、手机APP、两微一端)。在市体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赣州智慧体育公布市体育局工作开展动态。

3.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已对市体育局网站进行集约化管理。

4.网站监管。根据市政府、市大数据局要求,定期进行网站安全监察、监管工作,对发现的网站安全问题、信息错误及时进行修复处理,保障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已列入市体育局2020年度工作要点,并在年底对本年度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通过网络问政平台收集群众对网站的意见建议,做好网站管理工作。

3.组织领导、监督检查。确定网站法人及网站负责人、具体管理员等责任人员,接受市级政府网站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0

0

0

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政务信息发布意识有待加强、认识不够深。二是信息发布平台所涉较多,发布量较大,导致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全面、不详细。

(二)下一步打算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坚持将政务公开作为全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充实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3.拓展形式。充分发挥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开网、赣州市体育局官网、“赣州体育局”微信公众号、“赣州智慧体育”APP等信息公开载体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健身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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