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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赣州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电子考勤管理办法(修订)》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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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11月5日印发了赣州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电子考勤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电子考勤管理办法),为方便有关单位了解掌握,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和意义

2019年,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赣州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电子考勤管理办法(试行)》(赣市交字〔201928号),该办法的颁布实施,有效加强交通建设工程施工阶段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管,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和生产安全,对规范我市交通建设工程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几年来,随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原市公路分局、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名称和职能职责发生较大调整,原办法构建的各级管理责任体系发生较大改变,已不适应新时期新任务要求。结合《电子考勤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情况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为压实责任主体,全面强化项目从业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的履约行为,需要对原办法进行修订。

二、修订依据和过程

(一)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修订过程

按照《赣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电子考勤管理办法》修订过程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市交通运输局在充分调查研究国家、省、市及其他地区有关资料的基础上,于2024年7月修订了《电子考勤管理办法》。同时为广泛征求各有关单位、社会公众等利害关系人意见,于2024年7月29日向各相关单位、科室征求意见,于2024年9月5日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赣州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的合法性审查,最终于2024年11月4日经赣州市交通运输局第二十四次党组会审议通过,自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试行。

三、主要内容

修订完善后的《电子考勤管理办法全文共分三十五条,包括总则、管理职责、考勤数据的采集、考勤结果的应用、监督管理、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目的、适用项目和人员范围、工作机制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明确了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项目质量监督机构以及项目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和分工

第三章考勤数据的采集,明确了考勤起止时间、信息录入、信息核查、结果统计以及请销假制度等。

第四章考勤结果的应用明确了对电子考勤不合格单位的处理情况以及电子考勤结果的定期公告制度。

第五章监督管理,明确了对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监督机构、被考勤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办法中主体工程完工的含义、制定机关解释权、办法实施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