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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生态环境信访事项“清存量、控增量”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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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抓好群众身边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清除信访存量、控制信访增量等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信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把清除信访存量、控制信访增量作为治理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助推剂,为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营造和谐稳定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开展信访事项“清存量、控增量”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梳理和依法化解一批久拖未决的重复信访件、信访积案和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有效清除信访存量,减少信访增量,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成果,实现信访秩序不断好转,有效缓解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突出矛盾问题,确保不发生生态环境领域规模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

三、攻坚重点

(一)重复信访事项:同一人或不同人对同一信访举报事项(已办结后)再次投诉,至今未化解的;或程序上已办结但化解不彻底、信访人仍不满意,信访人或其他群众依然反复投诉的事项。

(二)信访积案:时间跨度达2年及以上或重复信访超过3次的久拖未决信访举报事项。

(三)重点疑难案件:

1、长期重复上访老户、网上投诉老户、写信老户,且已经三级终结的重复信访举报事项

2、2021年以来进京非接待场所涉访、进京越级访、赴省集体访以及来市集体上访事项。

3、2021年以来发生的尚未化解的初信初访事项。

4、中央、省、市信联办交办尚未化解的信访事项。

5、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舆情的信访事项。

6、需要市局或上级层面推动协调解决的其他重点疑难事项。

四、时间安排

信访事项“清存量、控增量”攻坚行动从2022年3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为期10个月。

第一阶段(2022年3月底前):摸清底数,排查建档。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对照攻坚重点,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梳理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认定准,对排查出的信访举报事项逐一登记,建立台账(详见附件),并报市局信访投诉举报中心。摸排范围包括12369、12345、江西信访网上服务中心等各类网络信访投诉举报平台,上级部门或其他单位转办信访举报事项,以及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事项等。

第二阶段(2022年4-10月):领导包案下访,集中攻坚。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成立攻坚行动小组,对每个重复信访事项、信访积案和重点疑难案件制订整治方案,明确解决办法、责任人员,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按照方案开展攻坚行动。

对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上报的信访举报事项进行分析、甄别,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领导分工实行市局领导包案,开展带案下访活动。包案领导带队上门听取信访人诉求,做好案情研究、协调处理、疏导解释工作。

针对登记建档的信访举报事项,7月底前完成80%的化解任务,10月底前完成全部化解任务。

第三阶段(2022年11月-12月):抽查核验,化解销号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将已解决办结的信访件销号材料上报市局信访投诉举报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组成查访核验小组对拟销号事项进行回访核实销号。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开展信访事项“清存量、控增量”攻坚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具体举措。

(二)依法依规。针对需要化解的具体矛盾问题,坚持依法依规综合施治,让群众心服口服,停访息诉,问题“清仓见底”。

(三)强化担当。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迎难而上,发扬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通过信访事项“清存量、控增量”攻坚行动,推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信访形势持续向好,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和谐稳定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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