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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专班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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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宅改办):

扎实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提升宅改工作专班工作效率,进一步发挥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奖惩作用,我办制定了赣州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专班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相应制定工作推进机制,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市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和

               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2日


赣州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专班管理制度

    根据省宅改工作有关要求和《中共赣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赣州市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赣市农工字〔2022〕1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集中办公制度

组建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总负责人,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业务部门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置专门办公场所、独立办公,负责全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统筹协调推动等日常工作。工作专班人员原则上相对固定,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补充调整。

(一)人员构成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文辉同志担任市宅改专班总负责人,工作专班下设3个专项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指导组、农房整治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许太强

成员:廖小莲、欧阳仁亮

    2.指导组

组长:姚鹏

成员:李声有、陈江龙

3.农房整治组

组长:谢文坚

成员:王忠源、王磊、蓝舰

(二)工作职责

1.综合组负责综合协调、办文办会、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审核。负责与专家对接,与局有关科室、市直有关单位、上下级有关部门工作协调。

2.指导组负责政策调研、现场督查指导、文件起草、工作总结、信访接待、日常工作调度、日常信息收集、报表汇总、宣传培训、工作验收等工作。

3.农房整治组负责农村房屋突出问题整治有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宅改专班人员需要有集中办公场所,能够熟悉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定期集中会商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二、包片挂点联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调研指导,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市宅改专班建立挂点联系制度,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文辉负责总调度,成立4个挂点联系小组,将20个县(市、区)划分为4个片区,对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进行包片挂点联系。

(一)分组安排

第一组包片联系大余县、崇义县、上犹县、章贡区、赣县区,由许太强、王磊、李声有负责,其中许太强重点对接大余县,王磊重点对接章贡区、赣县区,李声有重点对接崇义县、上犹县;

第二组包片联系全南、定南、龙南、安远、寻乌,由谢文坚、蓝舰负责,其中谢文坚重点对接全南县、定南县、龙南市,蓝舰重点对接安远县、寻乌县;

第三组包片联系南康区、信丰县、于都县、兴国县、蓉江新区,由王忠源、欧阳仁亮负责,其中王忠源重点对接南康区、信丰县、蓉江新区,欧阳仁亮重点对接兴国县、于都县;

第四组包片联系瑞金市、宁都县、石城县、会昌县、赣州经开区,由姚鹏、陈江龙负责,其中姚鹏重点对接瑞金市、宁都县、石城县,陈江龙重点对接会昌县、赣州经开区;

(二)工作任务

1.跟踪督促指导。挂点联系小组采取实地调研、电话函询等方式,主动与挂点县(市、区)沟通对接,实行常态化对接联系,全面掌握挂点县(市、区)宅改工作进展情况,提供好政策指导和咨询服务,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则上市宅改专班成员每个月前往重点对接县(市、区)调研指导不少于1次。

2.推动工作落实。挂点联系小组定期向挂点总调度人报告挂点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工作进展落后或未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推动的县(市、区),由市宅改办根据工作需要予以提示、通报、约谈。

3.强化结果运用。挂点联系小组日常掌握的县(市、区)进展情况纳入年度宅改工作考核内容。挂点联系小组成员挂点联系情况纳入市宅改专班个人考核内容。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分片区挂点联系制度,确保每个乡镇和试点村要有挂点联系人和帮扶指导。

三、工作调度制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的有关工作要求,市宅改办牵头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宅改调度工作。

(一)调度形式及内容

1.调度形式:通过定期调度(月报、季报、年报)、不定期专项调度、现场调度等形式进行调度。从一、二、三类县中选择宅改工作推进成效较好的县(市、区),定期召开现场推进会,实行现场调度。

2.调度内容:根据省宅改办相关月报等要求,主要调度基础数据、进展情况、成效亮点等三个方面事项。基础数据主要包括农村宅基地底数、村庄规划编制、历史遗留问题、确权登记颁证等基础性工作数据;进展情况主要包括改革试点实施推进情况和相关制度探索进展情况;成效亮点主要包括宅改和规范管理的典型案例、突出成效、成果经验等。

    (二)调度管理

    工作调度遵循“乡镇填报、县级审核”的程序,盖章报送纸质件和电子文档。市宅改专班人员对各地报送数据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抽查核实,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通报,调度情况作为全市、全省宅改和规范管理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实行信息填报专人负责制和分管领导把关制,确保信息报送真实、准确、及时。对信息报送工作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全市通报。

    四、监督检查制度

市宅改办适时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监督检查。

(一)实施主体

监督检查由市宅改办负责实施,由市宅改挂点联系小组实施监督检查为主,也可组织市宅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组开展监督检查,必要时各县(市、区)也可开展交叉检查。

(二)方式及内容

    1.工作方式。分为实地督导和书面督导两种,其中,实地督导需深入基层一线,通过座谈会、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对各地工作进展及程序进行综合分析评判;书面督办采取下发督察督办函的方式要求有关地方或单位提交书面材料。

2.督查内容。重点督查各县(市、区)4项基础工作和9项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推动、工作进展、制度创新、实施效果、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

   (三)结果运用

督查发现的问题可直接向当地党委、政府或宅改办(农业农村局)反馈,也可以书面反馈。市宅改办督促各县(市、区)对问题进行整改,整改不力的,约谈相关地方、单位负责人。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市宅改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制度,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五、考核奖惩制度

宅改办根据省宅改办有关考核要求,全面推动我市宅改工作考核,并加快推动落实。把宅改工作纳入乡村全面振兴行动考核内容,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

   (一)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面上工作情况、日常工作调度、监督检查、信访督办,重点考核各地面上工作情况、随机抽查点上成效、实地调查农户满意度等工作实效。一类县、二类县分别由国家、省负责考核,三类县由市级负责考核,考核采取(市、区)宅改办开展自评、市宅改办对各地进行集中考核的方式进行。市宅改办对各地年度工作进行综合打分并排名。

   (二)强化奖惩

1.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依据。

2.在中央、省、市出台有关激励措施、扶持政策、专项资金安排等方面,根据考核结果予以适当倾斜。在省、市评奖评优等活动中,优选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3.对推进工作慢、工作效果差、考核评估排位靠后或出现重大负面舆情的县(市、区)进行通报、约谈。

六、新闻信息宣传制度

    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坚持“正面宣传、服务大局”的原则,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抓住宣传工作重点,主动加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有关宣传,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形成宣传工作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促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一)加大宣传

    聚焦宅改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制度机制、典型经验,以及全市性农村宅基地改革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点工作等,采取会议培训(动员部署会、工作交流会、业务培训班)、新闻媒体(人民日报、农民日报、新华网、江西日报、大江网、赣南日报等主流媒体)、简报专刊(简报、专报、专题宣传片)、标语传单等方式,强化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宅改工作氛围,展现宅改工作成果。

(二)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宅改办要指定一名科级领导分管宣传工作,确定专人作为宣传报道信息员。注重收集整理和报送本地宅改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等材料,为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提供便利条件。

2.各县(市、区)要积极报送宅改宣传报道信息,一类县、二类县常态化报送信息,三类县每月至少报送工作信息1次,市宅改办将根据各县(市、区)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排名,每月一公布。

3.各县(市、区)要密切关注涉宅改舆情,建立健全舆情处置机制。发现有关舆情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对隐瞒不报或处置不当引发较大负面影响的,约谈相关领导干部并全市通报。
    七、专家咨询服务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水平和效率,市宅改办将聘请有关学者专家作为顾问专家,为全市提供评估、指导、咨询服务。

    (一)组建专家组

    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聘请一批在宅改、土地管理、乡村治理、政策法律等领域具有丰硕成果的专家学者作为顾问专家,开展持续性专家咨询服务。

    (二)主要工作

     1.咨询服务。各地与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制定、项目建设等提供咨询、论证、评审等服务。
    2.培训研讨。对宅改工作重大的理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开展培训研讨,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
    3.经验总结。深入调研了解各地宅改推进情况,总结改革试点创新成果,挖掘经营做法和典型案例,协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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