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切实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赣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依法公开等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各承办单位应当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还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请《赣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档规定》(赣市府办字〔2015〕167号)规定,统一收集管理决策各环节形成的材料,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的完整性,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对列入《赣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请承办单位及时报市政府,市政府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按《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调整。
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决策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重大行政决策履行法定程序等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赣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赣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组织承办部门 |
是否组织听证 |
决策完成时间 |
1 |
《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市发展改革委 |
否 |
2025年12月 |
2 |
《赣州市“十五五”制造业高质量 发展规划》 |
市工信局 |
否 |
2025年12月 |
3 |
《赣州市“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 |
市科技局 |
否 |
2025年12月 |
4 |
《赣州市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
市生态环境局 |
否 |
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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