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市水利局>年度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在线检阅: 搜索

赣州市水利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访问量: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推进依法行政,现将2024年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坚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依法治水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强化水行政执法,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工作,发挥法治对水利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集中学法培训等方式,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列入学习内容。局党组书记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市政府述职述法工作。

2.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专题学法6次。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旁听庭审,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庭审2次。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全局共有32名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均已完成年度培训学时,执法人员占比由执法改革前的46%提升到85%。强化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纪风、廉洁的教育和管理,定期组织学习《水法》《行政处罚法》《江西省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江西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二)坚持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完善政府履职体系建设,全面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做好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依法高效办事。2024年协助市行政审批局办理了6件行政许可事项。强化权责清单管理,对许可事项实行动态管理。

(三)坚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根据《赣州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责任,规范审核程序,细化审核范围。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规定法制审核时限,针对不同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具体审核内容、细化审核范围。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印发了《赣州市水利局律师顾问管理制度》。每年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安排了三名法律顾问对重大执法事项进行法律风险审核。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我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网站上按时规范公开信息。

(四)坚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1.组织开展基层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20248月以来,召开动员部署会,印发整治方案,广泛征集线索,围绕水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全市排查整治水利领域执法问题56个,涉及“逐利”执法问题3个、执法不作为问题15个、执法不规范问题29个、粗暴野蛮执法问题5个、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3个、执法“寻租”问题1个,制定整改措施56,建立42项常效化管理制度,办理民生实事37件,推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2.落实联合执法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协作机制。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印发了《赣州市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了《赣州市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办法》,将“河湖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工程管理”等内容纳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了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机制。二是联合开展执法巡查。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整治非法砂石堆场、打击赣江(赣州段)非法采砂联合执法巡查6次,出动执法艇4艘,执法人员16人次;全市共组织执法巡查3100余次,立案查处案件120余起,罚款270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余万元,有效打击了非法采砂、非法侵占河湖岸线等违法行为。

3.做好法治宣传工作。紧盯“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学法,每年制定学法计划,坚持系统学习,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学习作为理论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学习,作为市水利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内容。坚持全员普法与全程普法相结合,抓住“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江西省河湖保护活动周”等重要时间节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广泛宣传涉水法律法规。全市组织专场宣传50余场,参加“节水大作战,等你来挑战”节水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共计17290人次,发送节水宣传短信15411条,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在行政执法和化解水事纠纷矛盾过程中,部分办案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学习不到位、把握不精准。

二是水行政全员执法不够全面。全市河道点多面广线长,今年按照要求完成市、县水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后,市级及县级专职执法机构“赣州市水政监察支(大)队”撤销,无专职水行政执法人员,水行政全员执法还未全面展开。法律专业人才不足,执法人员在数量上、知识结构上和专业化水平有待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依法全面履行水利职责,全面提升赣州水利法治建设水平。

1.强化法治理念,积极履行水利职责。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水利部门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的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水利职责,充分发挥水利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加强法治宣传,全力提升法治意识。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大力宣传《节约用条例》、《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和《赣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中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3.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执法规范化。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依法全面履行水利部门职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组织水利系统参加执法证考试,全面提升水利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水能力。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外脑”作用,不断从行政决策方式、决策过程、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化建设,推进水行政执法规范建设。



赣州市水利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0301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