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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赣州市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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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法治自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把牢政治方向,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等与党纪学习教育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理论认同,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自然资源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和部署落实。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突出位置,科学制定年度工作安排,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节点要求。我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审议法治建设重要文件,研究解决重要突出问题。印发《2024年度全市自然资源法治工作要点》和《赣州市自然资源领域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指标体系,有力推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三是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紧扣“关键少数”法治素养提升,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制度执行。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邀请法学专家作宪法专题辅导,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二)夯实法治基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建立法治护航机制。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1+1+N”法治护航制度(市局、分局以及局属单位聘请律师组成1个法律顾问团,设立1个公职律师办公室,服务对接N个科室),针对国土、矿产、规划、测绘、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全链条参与立法、制定政策规定、起草草案、讨论修改、合法性审查和监督执法,对101份文件、合同以及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核,建立法律风险预警机制,对多处法律风险点发出风险提醒函,实现全面护航。

二是推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推动市政府出台《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完成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

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权力运行监督系统和市纪委“三重一大”事项采集系统应用为载体,积极主动开展监督,按要求在“三重一大”事项采集系统中共计录入事项189项,及时完成预警信息核查销号。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专项整治有力有效。组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先后召开10余次推进会议建立问题排查、线索处置、整改整治“三本台账”,共排查整改问题81处置线索68条(其中向纪检部门移送线索11条)挖掘典型案例22起。全市系统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柔性执法 防御廉政风险的若干措施》等行政执法方面文件49,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持续深化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改革,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多渠道、多模式轮训。全面规范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新增持证11人,清理持证5人。出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37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37件并公示。实施从轻行政处罚16件、减轻行政处罚3件。印发《赣州市自然资源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办法和监督规定》《赣州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机制》,持续提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全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取36宗行政执法案卷完成评查。行政执法事项实现“双随机、一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群体监督。强化“行刑衔接”,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自然资源犯罪的案件4宗。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高效办复市“两会”建议提案102件。组建赣州市自然资源执法领域赋权事项三级业务交流平台,确保赋权工作运行顺畅。

(四)提升依法治理效能,聚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配置资源要素,审核上报3.39万亩建设用地,全力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在市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管理系统完成自然资源部门办件2109件,通过平台策划生成项目4738件。全面启动271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全省率先建成矿业权审批服务一网通办系统,办结矿业权审批登记95件。创新全生命周期登记服务,建立市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库,实现赣通码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码通办”,实现“抵押即交证”全程网办、“交房即交证”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9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06件,办理“12345”群众各类诉求192件。

二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在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传“双公示”信息304条,共享不动产登记信息69095条(其中:企业名下不动产登记情况47413条、企业名下房产抵押信息21682条)。严格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年度任务,牵头对5项监管事项、9个矿山企业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积极制定普法清单,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民法典宣传月”、“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集中开展自然资源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打造法治自然宣传品牌。

(五)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矛盾纠纷化解多元格局

一是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24年办理行政复议答复8件,行政应诉12件,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出庭应诉1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针对败诉案件,及时落实分析报告机制,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规范一类行为。

二是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落实信访工作“五个法治化”要求,实行领导包案,积极推进重点信访事项化解工作,局领导干部主动下访化解难题,不断提升依法处理、高效服务能力,依法规范信访工作。2024年以来,依法办理来信190件、来访案件10件。

三是极力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开展征迁群众“安置难”问题整治,完成问题整改90个,涉及群众12724278人。聚焦不动产“登记难”整治攻坚,化解项目100个、房屋62266套,有力解决中心城区返迁安置房办证问题。开展跨县土地山林权属纠纷调处14次,有效推动矛盾化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动性、系统性还需加强,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动自然资源工作仍有差距。二是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加强。三是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够细致规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有待完善。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扛牢政治责任,夯实法治建设根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的重要议题,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报告,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调度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领导干部参与旁听法院案件庭审,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同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确保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强化工作举措,全面依法履职尽责。推动市政府出台《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不断加强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积极带头应诉答辩,强化矛盾纾解,落实“一把手应诉”制度。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持续优化自然资源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树牢依法履职意识。

(三)紧盯重点环节,提升依法行政效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部署推动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切实抓好耕地流出问题整改,筑牢耕地保护防线。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管理质效。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坚决扛起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责任,坚持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等各方面的领导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突出位置,科学谋划自然资源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提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推进全市自然资源领域信访、行政复议、应诉信息化平台建设,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深入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整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落实落细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列为干部培训必修课程,推动全系统干部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持续充实法治干部队伍建设,充分用好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自觉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推动谋划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强化政策供给和要素保障,进一步精简审批程序,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做好事先法律论证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不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聚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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