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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0年赣州市赣江、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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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赣江、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我局对照职责分工,深入开展了工业污染整治,通过实施工业污染集中整治、强化重点企业排污监管、深入推进化工污染整治等举措,进一步规范了工业企业排放行为,改善了地表水环境质量。具体有关情况如下:

一、全面开展工业污染集中整治

一是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整治,倒逼企业发展转型,促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目前全市排查出1925家“散乱污”企业全部改到位。开展“清磷行动”。结合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等工作,集中精干力量开展“清磷行动”,全市排查出的21家问题企业均已整改到位。是开展清洁化改造工作。完成崇义县振宇矿业有限公司东岭背钨锡矿、龙南县京利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清洁化改造。强化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监管。2020年,我市19个开发区的24座污水处理集中处理设施外排污水均达标排放, 污泥属性未明确的均开展了鉴别(除未产泥),并有9家完成鉴定,其余均已制定鉴别报告;开发区污水管网进一步完善,2020年新建设144.144公里。

二、强化重点企业排污监管

开展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专项行动。2019年起,我市结合“双随机”抽查、投诉举报、在线监控、监督性监测等日常监管工作,全面排查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无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等不达标工业企业,切实掌握超标排放企业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推进整改。目前全市排查出59个超标排放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实施重点排污单位监测全覆盖工程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根据市本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督促符合安装条件重点排污单位按要求建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2018年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102家,2019年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112家,2020年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的109家。严格落实《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全省重点排污单位及氮磷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2018年督促我市55家氮磷重点排污单位,完成了总磷、总氮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及验收工作。

三、大力开展赣州市鄱阳湖专项整治

严格按照市工业污染整治工作小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赣江、东江流域工业污染整治工作,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推动问题整改。2018-2020年共完成工业污染整治问题87个。

四、下步工作措施

开展“回头看”,对整治完成的“散乱污”企业,不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出现“死灰复燃”。二是巩固专项整治成果。2020年“散乱污”、“清磷行动”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后,将转为常态化工作,对新排查发现的“散乱污”、涉磷企业要及时纳入整改清单,按照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的方式实施分类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确保整治成效,杜绝问题反弹。三根据赣州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目标,总结“十三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与经验;系统分析水生态环境状况,识别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分析问题成因。落实“十四五”规划水污染防治措施,依据力争“十四五”期间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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