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市、区)发改委(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赣州市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根据《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赣州市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组织编制了《赣州市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项目规划(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列入规划的已开工项目,要完善工作责任机制,抓好项目月度调度和日常督导,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对尚未开工的项目,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0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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