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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粤港澳大湾区 全力打造全国一流——我市开展专项行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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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市优化营商环境办获悉,《赣州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已于日前印发出台。专项行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变老区思维为湾区思维,对标先进经验,聚焦短板弱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力争全市营商环境在全省“站前列”“创一流”,全力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

    《行动方案》提出,从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积极促进资源要素市场化、强力推动改革任务走深走实、提升市场主体办事创业服务效能、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互联互通、深入推进法治环境公平公正、积极促进城市包容普惠创新等七大方面着手,努力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强大合力。《行动方案》由19个子方案组成,涵盖企业开办及注销、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不动产登记、纳税、跨境贸易、办理破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大数据共享互通、人才保障等,其中大数据共享互通、人才保障提升子方案是我市结合实际率先推出。每个子方案均对应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指标,对标粤港澳大湾区广州、深圳先进做法和国内营商环境最佳实践,结合我市实际,共提出254条工作任务,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如开办企业办理时间压缩在1个工作日以内,力争0.5个工作日内;用气报装时限有外线工程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用水报装无外线工程压缩至4个工作日办结、有外线工程压缩至7个工作日办结;不动产登记年底前基本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试行逐步取消工程建设施工图审查,对中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取消图审,对部分低风险审批事项试行“豁免审批”,采取直接豁免、告知承诺、备案等方式推行快速审批等。

     近年来,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打造“四最”为目标,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出台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48条”政策措施),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月调度机制,开展了营商环境自评价,并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打出一套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此次《行动方案》的出台,是我市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重要讲话精神、主动回应市场主体新期盼新要求新梦想作出的新部署,为全市“十四五”纵深推进“三大战略”、聚焦“六大主攻方向”,加快构建全国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节点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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