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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赣州市五河治理防洪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省级投资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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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水利厅关于下达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专项 2020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赣发改农经[2020]443),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现将省里下达我市五河治理防洪工程2020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省级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中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违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权限报有关机关审批

二、 转发下达

1.对本次下达的投资项目逐一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 。

2.本批下达的投资计划情况要及时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并关联至本批计划下达文号 。

3.要切实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除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和省级补助投资外,项目建设资金要确保及时到位 。

三、 项目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项目单位应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督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的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原则上应做到"三到现场" 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

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水利部门按照隶属关系加强对项目监管,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等到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才去解决。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

水利部门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的行业监管责任。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按职责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进度监测、专项检查和监督问责。

国家及省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并于每月 10 日前将本批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逐级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将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年度投资计划执行良好,保障建设质量和效益,有效控制投资概算,2020 年完工项目可初步发挥效益。应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 部有关要求,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赣州市五河治理防洪工程 2020 年投资计划下达表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赣州市水利局

 

20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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