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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监督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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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公示

     《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监督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于108日至116日在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发布了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公示,现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修改情况进行公示,具体详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修改情况一览表》。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1128日        

附件: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修改情况一览表

部门

征求意见情况

采纳情况

社会公众

1.部门应该考虑如何去帮助企业提升改造,对于确实达不到要求的矿山再履行退出程序,这样才能维护好赣州的营商环境。

2.我国矿产资源匮乏,矿产资源的勘查投入也比较大,应当保障全国的资源安全,并循序渐进发展产业。

3.保障民生的建筑材料最终的产品就是用于建筑,没有深加工的渠道,要考虑矿产资源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作用,要充分认识到整个经济发展的原材料供给都靠矿产资源支撑,出台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共渡难关,确保社会的稳定。(以上概述)

已部分采纳合理内容。明确:“出让合同到期的市级以下发证采矿权证内资源服务年限不足一年且产品方案为原矿的,采矿权在有效期内因生态保护、安全生产、公共利益、产业政策等被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关闭的,依法办理关闭或注销手续。出让合同到期证内资源储量满足服务年限一年以上,已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且矿山企业在赣州本地加工矿产品的,依法办理延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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